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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舟山市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为更好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普陀就业创业,进一步优化普陀人才发展生态,提升城市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助推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确定重点企业目录清单,通过发文征集、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开展需求征集行动;建立企业负责人微信群、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微信群,动态掌握企业缺工缺才需求,提高招引工作精准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二、精准排摸高校毕业生信息。积极对接相关高校,构建校地企合作模式;对新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不同要素定期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动态掌握招引情况;建立普陀籍知名校友库和普陀籍在外大学生信息库,并通过柔性合作或返乡等途径服务家乡发展。(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团区委)

  三、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高校毕业生扶持政策,贯彻执行《舟山市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工作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材料,提高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享受覆盖面。(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

  四、深入开展各类岗位招聘。继续深入调研分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的人才需求及引才难点,通过政府搭台,以企业为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赴外招聘、校园招聘、专场招聘、线上招聘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五、着力加强见习基地建设。扩大见习基地规模,围绕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2020年计划新增见习基地2家;对毕业学年起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社保补贴等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六、充分调动企业招才积极性。企业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外出引才活动和本地人才招聘会的,免收摊位费;企业可在区人力社保局相关网站免费发布招才引智信息。(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七、大力发挥创新创业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特色小镇、众创码头、大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承载能力;推进“人才飞地”布局建设,发挥跨区域平台人才孵化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八、合力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搭建大学生俱乐部、联谊会、沙龙等交流平台,举办普陀区“双创之星”评选会、普陀区“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交流会”等活动,并征集大学生对于普陀建设发展相关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大学生迫切需求。(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九、不断提升宣传推介水平。加强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对高校毕业生招引工作的全方位报道,特别是对于赴外招引、创业大赛等活动进行跟踪性专题报道;继续开展“普陀学子回乡行”活动,通过参观创业园区,观看创业创新微电影、就业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宣传方式,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创新理念。(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

  十、切实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单位综合考核,督查工作进展和政策兑现情况;建立大学生招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研究,定期召开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单位(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本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一条: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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